第九十七章 三连击!
作者:七夜妖神      更新:2024-08-22 18:11      字数:3280
  y市第九中学,是y市仅次于一中的另一所重点中学,没有一中那么出尽风头,但是四平八稳的每年也能有不少学生考上重点名校,而且也没有一中那么惹眼,自然就少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对于很多真心想要求学的学生来说,第九中学实际上是比一中更好的选择,在这所学校里,也有很多隐形的名门之后。
  中午放学,一个带着圆框近视眼镜,长相斯斯文文的高中生和其他同学一样,被纷涌的人潮席卷着,走出了第九中学的校门,手里还拿着一本单词书,嘴里念念有词的背着,一看就是刻苦用功的学生,校门口的那家汉堡店是他经常去的地方,吃快餐比较节省时间,可以把一整个中午都用来学习。
  这名高中生名叫庄忻博,是第九中学高三二班的一名理科生,学习成绩非常不错,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就是学府区公安局局长庄清华家的公子。
  一辆普普通通的现代轿车停在路边,刚好是在从汉堡店回学校的必经之地,面包车上坐着两个人,目光一直跟随着庄忻博进入汉堡店,又看着他从汉堡店出来。
  “确定就是他吗?”问话的人是李炫君。
  “没错,就是他,庄清华的儿子,千真万确。”答话的人是郑军。
  “动手。”李炫君眼神一凝,说道。
  呼。
  轿车右边的车门突然打开,郑军如同下山的猎豹一般从车上蹿了出去,而这个时候,正好是庄忻博从轿车旁边经过,打开的车门恰好拦住了他的去路。
  与此同时,郑军蹿下车后,二话不说,一把把庄忻博拽进车里,抡起胳膊砸在他的后脖颈子上,庄忻博根本还没反应过来,就两眼一抹黑晕了过去。
  “情报准确,一击得手。”李炫君拿出电话,说了这么一句。
  根据观星堂跟踪庄忻博的兄弟们报回的消息,庄忻博有一个习惯,就是走路的时候特别喜欢靠着墙,尤其是从汉堡店回学校这段路上,正好是挨着学校的侧墙,庄忻博习惯性的一边看书或者背单词,挨着墙边走。
  李炫君和郑军就是根据庄忻博的这个习惯设计出了这个计划,轿车早早的停在路边等着,算好了时间突然打开车门,拦住庄忻博去路的同时,也让他吓了一跳,还能遮挡住路上行人的视线,真可谓一举三得,等车门再度关上,汽车缓缓发动离开,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只是刚才路过的庄忻博已经老老实实的躺在了轿车里。
  n大校门口差不多两百米处的地方,有一排两层的商业门面房,其中一家,一楼卖泡芙,二楼是一家书社,名为诗云,此时此刻,诗云书社的老板庄新华正悠闲的坐在柜台后面,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侦探小说,柜台上沏着一壶碧螺春,散发出淡淡的清香,除此之外,柜台上还摆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庄新华时不时的放下书,敲几下键盘。
  书社里的顾客一直不多,看书的少,买书的更少,正在这个时候,一名书生模样的年轻人在楼梯口现出身形,而他的身后,还跟着两男一女,其中有一人,和老板庄新华也算是相识。
  那书生模样的年轻人便是一直在诗云书社负责监视庄新华的小军师朱聪,而跟在朱聪身后的两男一女,就是蒲阳、刘锋和于冰。
  “庄老板,我订的那套《卡尔维诺全集》今天到货了吗?”朱聪笑着问道。
  “嗯,本来这两天手头有些事情,今天是专门等你来拿书的,稍等,我去给你拿书。”庄新华快速的点击了几下鼠标,随后啪的一声合上电脑,站起身来说道。
  “庄老板,你还真是信守承诺啊,即使是在忙的焦头烂额的时候,还依然会为了等一个客人来取书而守在店里,既然来都来了,着急什么,坐下来聊聊?”蒲阳问道。
  “读书是我唯一的爱好,也是我心里永远也解不开的一个结,开这家书社,就是为了守住内心的一片净土,这么多年过去了,很少看到有人真正的能静下心来看几本书,朱聪是其中一个,而且他也算是我书社里的主顾了,只是没想到他是你的人。”庄新华说道。
  “现在知道也不晚,庄老板在学府区称霸的日子够久了,不如给我们这些后辈一个机会。”蒲阳知道,他在调查庄新华的同时,庄新华其实也一直在调查他,只不过在庄新华眼中,一直没有太把蒲阳当回事罢了,既然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就没什么好藏着掖着的了。
  “久么?我怎么不觉得?当初打下这片家业的时候我付出了太多的努力,我觉得这些努力足够我在这个位子上待一辈子,谁如果想抢这个位子,那么除非我死,小朋友,你不了解y市的情况,这里水很深的,你一脚踩进去,恐怕会直接淹死,y市多少有头有脸的人都不敢动我,凭你们几个小毛孩子,怕是不行,现在,我给朱聪拿了书,你们转身离开,咱们之间什么事儿都没有。”庄新华好像一点儿都不把蒲阳等人放在眼里,还是自顾自的去书架上给朱聪拿书。
  “有时候一些看似很强大的存在,其实仅仅只是表象,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很多人不敢动你,是因为他们和你处在同一个圈子里,但是我不一样,偏偏想要踩上一脚,看看你是不是如同传说的那样无法战胜,再说了,以你的性格,恐怕也容不下我继续在y市发展了吧,既然已经对上了,就只有你死我活一条路,别往窗子边上靠,一整条胡同里全都是我的人,留下来,你还能有公平一战的机会,跳下去可就要被乱刀砍死了!”蒲阳冷冷的提醒道。
  借着去给朱聪拿书的理由,庄新华其实一直都在往靠窗户边儿的那一排书架走,无疑是想跳窗户逃跑,或许庄新华真的根本不把蒲阳当一回事,但是能全身而退的时候,自然还是走为上策。
  “小朋友准备倒是做的很充足,不过,我手下有几千号兄弟,话事人就有十几个,即使没有我的指挥,他们一样可以守住江山,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是你能够对付的。”庄新华往窗户外面看了一眼,胡同里黑压压的全是人,手里拎着片刀,正在守株待兔呢。
  “那都是后话了,走一步看一步,我知道你手下有几千号兄弟,不过,我手里有你儿子。”蒲阳说道。
  “小子,你活腻味了!”蒲阳此言一出,庄新华一直看上去十分镇定的脸色直接大变,眼睛因为充血而变得通红,露出了凶狠的本相来。
  “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我这个人就是胆子大,既然要做,就做的彻底,我们这里有四个人,只要打赢了我们,你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从正门出去,总比你跳窗户被乱刀砍死的好。”蒲阳说道。
  “不错,倒是有几分我当年的风范,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那就让我来看看,你到底有多大本事!”庄新华一边说着话,右手突然摸向后腰,拔出了一把五四式手枪,拔枪、上膛、瞄准一气呵成,只用了不到一秒的时间。
  “小朋友,大人的世界有大人的规矩,我想离开这里,并不一定要打架,靠它,足矣。”庄新华将枪口对准蒲阳,说道。
  “真不愧是黑社会大佬,随身都是带着枪的,这还是我第一次看见真枪呢。”蒲阳目不转睛的盯着庄新华手中的枪,露出的却是一种好奇而绝非害怕的表情。
  “片刀钢管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出门不带一把手枪防身,你混什么社会?想抢我的位子,我可以陪你玩玩,但是今天我必须得走,所以,你们最好还是放聪明些,乖乖的离开这里,死在我这把枪下的人不止一个两个,如果不小心擦枪走火要了你们的小命,那可就白白的去见阎王了,我保证,你的家人,连一分钱的补偿都拿不到。”庄新华威胁道。
  “有靠山的人就是霸气啊,说话永远都是这么横行霸道,既然你已经杀了那么多人,那不如让我也尝一尝子弹的滋味儿。”蒲阳不退反进的说道。
  “小朋友,你以为我不敢吗?我只需要轻轻扣动扳机,你就会立马命丧黄泉。”庄新华说道。
  “我数到三,你考虑考虑,是否要开枪,一。”蒲阳伸出一根手指头说道。
  “小子,你在逼我。”庄新华眼睛渐渐的闭了起来,眯成一个危险的弧度。
  “二。”蒲阳不为所动的说道。
  “三!”蒲阳说完,整个人突然向左边猛地一闪,而与此同时,一枚银针从刘锋的袖子里激射而出,正中庄新华的眉心。
  自始至终,庄新华都没有开枪。
  “你为什么不开枪?”蒲阳问道。
  “我不想在书社里杀人。”庄新华说完,就晕了过去,没错,不是死,只是晕了过去。
  “呼,吓死我了,还想着拼了受伤也要扛下这一枪,没想到他居然没有开枪,这么有原则,还混什么社会,好好的做个读书人多好。”蒲阳摇了摇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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