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节
作者:
仙风盈袖 更新:2024-12-22 15:35 字数:4075
在听说第一个月没工钱拿时,邓志勇也立即说道:“是不能要钱的,老板给你穿的这么好,住的这么好,你又刚来什么都不懂,哪里还能再要钱?哎哟,婉婉啊,我应该再给你拿点粮食来的。”
这年头,拜师学艺,那是要三年没工钱拿的,还得自己带口粮去。
所以听说邓婉婉只是第一个月没工钱,邓志勇那是没有一点怨言的。
邓婉婉笑了,说道:“多美姐说了,包吃住,不用我自己带口粮,我平时努力做事就好。”
“嗯,是要努力做事。哎,我就不坐了,我先走了,不打扰你做事了。婉婉,你在这里要勤快啊!”邓志勇站了起来,不敢再打扰了。
邓婉婉留不住他,只得一起下楼去。
送走邓志勇后,邓婉婉又继续跟着许多美和高淑芳学习如何卖衣服。
她注意到,在没有客人进店时,高淑芳总是拿着一本书在看。
问她时,高淑芳却羞涩一笑,然后说道:“没客人时,你也可以看书,瞧,那边角落有个书架,上面摆着的全部是杂志和报纸,你可以看,客人想看也行,就是注意别让客人拿走了。”
邓婉婉顺着她指着的方向看去,果然在墙角看到一个书架。
她走了过去,先是打量着书架上的书籍,她是读过小学的,常用字都认得。
尤其是因为她家住在乡里,小学不像高家村那样是分开的,而是可以一口气读到五年级。
五年级毕业后,她的成绩本来还不错,可以继续读初中,但她奶奶到家里来骂,说女孩子家家的不用读那么多书,读多了书浪费。
再加上家里的钱也紧张,最终她就没有继续读书,而是在家里帮忙做家务和下地做一些轻松的农活了。
没想到,现在她却可以看书了!
这些书,都是高明程从羊城那边带回来的,有国内的杂志,还有国外的杂志,这些东西对于乡下来的邓婉婉来说,简直是打开了一扇通往知识殿堂的大门。
邓婉婉在这里适应的不错,主要是大家都很好。
等到傍晚时,她看到许多美去后院准备煮饭了,于是自告奋勇的说道:“多美姐,我来煮饭吧!”
许多美看了她一眼,也不知道她厨艺怎么样。
但试试也不错,于是对她说道:“那你穿件罩衣,别把衣服弄脏了。”
邓婉婉也爱惜身上的新衣服,连穿罩衣做事都舍不得,她说道:“我还是直接换旧衣服吧!”
“也行。”许多美点头,先自己把米饭煮上。
上回苏通到家里拜年,给他们送了电饭煲,自从用过电饭煲后,许多美觉得用电饭煲煮饭的确方便很多,于是煮饭都用电饭煲了。
但煮粥还是得用大铁锅,因为吃粥的人多,这个电饭煲煮出来的粥就不够。
邓婉婉得了表现的机会,倒是很高兴,她快速的回过身,打算去拿自己的旧衣服。
没想到转身时,却差点和朝后院走来的高明里撞上了。
“哎哟。”邓婉婉惊呼一声,连忙后退,但后面有个小台阶,她一脚踩空,直接朝地上倒去。
“小心!”高明里也惊到了,下意识伸出手去拉邓婉婉。
邓婉婉很瘦,被他一拉,直接朝他怀里扑去了。
撞在一起后,两人都惊呼了声。
和陌生的男人撞在一起,邓婉婉并没有羞的脸颊绯红,而是脸色瞬间苍白了下来。
她猛地甩开高明里的手,如避洪水猛兽般的连连后退。
邓婉婉很讨厌被男人碰,这会让她想起不好的回忆。
“明里,你下班了?这是邓婉婉,以后她就在店里做事了。婉婉,这是明里,明程的弟弟。”许多美把淘洗好的米放进电饭煲里,再按下按钮,然后才给两人彼此介绍着。
听说是高明程的弟弟后,邓婉婉苍白的脸色总算一点点的好转了。在她的心中,高明程就是她的救命恩人。
若非高明程把她从绝境里救出来,她这辈子只怕就彻底的毁了。
“你好。”她怯生生的打着招呼。
“啊,你好。”高明里也有些仓促不安,他很少和陌生女人这般亲近,再者邓婉婉的容貌令他感到惊艳。
邓婉婉本身就不差,再加上穿了新衣服和梳起高马尾后,五官就变得明艳大气了。
但和许多美的那充满生命力的美又不同,邓婉婉的美中,带着一丝不自觉的柔弱,也只有高明程不爱这一口,但大部分男人,其实更喜欢邓婉婉这种漂亮柔弱的女人。
可以说,只一眼,高明里就动心了。
“嫂子,我是来给你烧火的。”高明里的心扑通扑通的跳着,却也不是那种脸皮厚,敢当场泡妞的人。
所以他羞涩的低垂着头,不敢赤果果的看着邓婉婉。
高明里住在这里,是有交伙食费的,不过他有空时,也会帮着做一些事,比如烧火,比如把新衣服从楼上搬下来等。
“那你来烧火吧,不过今天是婉婉炒菜,我们一起尝尝婉婉的手艺。”许多美没看出两人之间的情况,很正常的说着话。
米饭已经煮好不用管了,接下来只需要炒菜就行。
邓婉婉已经去换了自己的旧衣服来了,她在许多美的介绍下,熟悉着整个厨房的布局,然后拿了今晚要吃的菜去水龙头那边清洗。
高明里坐在灶膛那儿,偷偷地去看邓婉婉。
换上旧衣服的邓婉婉,虽然不如第一眼那么明艳动人,但依旧好看!
第312章 范立成,高叔叔终于来接我了
正月十八这天,高明程一大早就去了运输公司。
说起来,他有一阵子没到这里来了。
到了这里后,他没有马上开车走,而是和肖金峰聊了几句,从聊天中,他才知道年前苏通回来时,是坐的运输公司的卡车,那一次,苏通带了十几个电饭煲和几百斤的干果回来。
若非有肖金峰这边的卡车,他一个人可弄不回这么多的东西。
肖金峰说道:“电饭煲好用,县里已经有人想做这个生意了,前两天,那人就去苏通所在的厂子看了,如果谈下来了,到时候会托运输公司帮他们运货。”
“那挺好,公司又多一个订单了。”高明程笑着说道。
肖金峰突然想到了什么,连忙说道:“哦,对了,这次的回程,主要是接范立成回来,所以范承耀把车子包了个来回,回程时,车厢都是空的。明程啊,你可以看着安排,只要把范立成安安稳稳的接回来就行。”
高明程竖起大拇指,夸赞道:“这范老板大气啊!”
如果回程时,运输公司这边还有别的业务,那么范立成就算是这边顺带回来的。
但现在范承耀把车子包了个来回,那么回程时,就以范立成为主了。
肖金峰也笑了,说道:“范老板一向大气,那车厢也不会全空,他肯定会你让带很多东西回来的。不过那些东西里嘛,有我的一份,肯定也有你的一份!”
“明白,明白!”高明程点头,表示理解。
范承耀在羊城那边做生意,一年到头没怎么回家,现在肯定是要给他爸妈带一些礼物的。
说完话后,高明程也没有多耽搁,在肖金峰的指引下,上了车。
这是一辆解放牌重卡,挺结实的那种。
“我走了。”高明程朝站在地上的肖金峰挥了挥手,然后专注开车,将卡车开离了运输公司的停车场,然后一路朝着国道而去。
这条路,他也算是跑熟了,一路都开的很顺利。
在半途时,他还遇到有人招手拦车,说是想搭一程。
这种半路搭车的事情,也算是时有发生,但要不要接受,就全凭司机的决定了。
如果答应了,那么这份车资,可以归司机所有,但同时潜藏的风险,也全由司机一人承担了。
拦车的人有两种,一种是真的需要帮助,一种却是别有用心,你一个不注意,反而会把你打晕,然后把车劫走。
高明程看了一眼那拦车的人,他背着一个很大的帆布包,手里还拎着一个编织袋,看上去像是出远门的旅客。
“你什么情况?”高明程把头探出车窗,问了句。
那人连忙说道:“我搭车去福省,路上车抛锚了,那司机就把我赶下车来,也不给我退钱,我没法子,只好走着去,我已经走了大半天了。”
高明程看他也不像是有坏心的人,再者即使对方发难,自己也不怕,于是说道:“我这车是去羊城的,不去福省,但可以搭你一段路,你看着给些钱就行。”
出门在外,别人遇到了麻烦,自己能帮就帮,高明程还是挺大方的,他打开车门,示意对方上车。
岂料对方上车后,先是连连道谢,然后又说道:“那我不去福省了,我去羊城!”
高明程立即警惕的看着他。
没听过目的地还能这样变动的!看他的样子,像个勤劳肯干的农民,没想到会是表里不一吗?
那人连忙解释道:“家里过不下去了,我听人说有人去福省打工,挣了钱,所以也想去福省打工。但羊城我也听说过,羊城更好,所以我干脆去羊城好了。”
“去年天干,粮食歉收,我爸又生了重病,治病把家里的钱都花的差不多了,到年底时,我爸还是走了。这次出门打工,还是我姑姑和我大伯送了点钱做路费的。”
“本来想坐火车,但火车票太贵了,后来听人说坐别人的货车,能够少给很多钱。但没想到才走了一小半路,车抛锚,就把我赶下来了。”
那人把自己的经历都说了出来,最后以一声叹息结束。
高明程瞥了他一眼,然后继续开车。
他好意提醒着:“行吧,那你坐稳了,下午就能够到羊城了,你最好想清楚自己能干什么,这人生地不熟的,你连羊城的话都听不懂,更别说找工作干活了。”
那人沉默着,过了一会儿才说道:“出去了,总归是一条活路。”
行吧,他的语气里有股破釜沉舟的气势,高明程也就不多说什么了,反正只是多搭了个人而已。
一路上,两人偶尔聊上几句,倒也比他一个人开车时有趣些。
下午三点,卡车顺利的开进羊城,抵达了范承耀的货仓。
货仓那边有人守着,看到车来了,立即又叫了几个人来,还有人去通知老板范承耀了。
高明程下了车,把车厢的门给打开,好让这些卸货工人卸货。
大约过了七八分钟,范承耀就来了。
范承耀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小不点,那小不点打扮的很洋气,穿着一套小西服,带着一顶贝雷帽,踩着一双锃亮的小皮鞋。
“高叔叔,你终于来接我了!”范立成快步跑到高明程的身边,看到高明程时,他感到有些亲切。
他和高明程也只是相处过三天而已,但是他就是觉得高明程很靠谱,很有安全感。
“是啊,答应过会来接你的嘛!”高明程笑着说道,又夸范立成这一身很帅气。
但范立成却并不领情,而是撇了撇嘴。